一、居民用户报装办理指南
(一)、报装材料
身份证复印件1份
(二)、业务流程
(三)、办理条件
1、遵守国家、省、市有关法规、政策和有关规定;
2、必须属我公司供水管网区域内的居民;
3、必须是房产产权所有者;
(四)、办理期限
1、业务受理、审核、当日完成;
2、勘察、设计:一般业务为1个工作日完成;
3、通知缴费;
4、工程施工:用户缴费后,单户15个有效工作日内通水。
二、业务变更服务指南
1、用户户名变更
居民因自来水设施产权转让或移交其他人(或单位)继续使用,双方应联名向供水企业提供双方身份证复印件、房产证复印件和转户证明,到营业大厅办理。
2、销户、报停、复装等业务变更。当用户因自身原因需要暂停自来水服务时,应向供水企业申请水表报停,由供水企业进行暂停供水;当用户在终止供水原因消除后,根据自身用水需要,应向供水企业申请恢复供水。当用户不再使用供水企业提供给其的服务时,应向供水企业申请终止合同及服务,供水企业根据用户申请进行水表销户处理。
3、用水性质变更。用户因自身需要,对原用水处的用水用途改做其他用途时(如居住、办厂、开公司、开商店等),应向供水企业提供用水性质变更申请,供水企业需现场核实,经核实情况属实的给予调整,下期水费结算生效。供水企业在营业稽查、抄收等过程中发现用户用水用途私自发生变更时,也会通知用户办理变更手续,用户逾期不办理的,将根据《安徽省城镇供水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按实际用途对用水性质进行变更。
三、水费收取
1、用水水价分类
用水类别 | 到户价格(元) | 水量基数 | |
---|---|---|---|
居民生活用水 | 一级 | 1.60 | 水量基数≤15m³/月.户 |
二级 | 2.40 | 15m³/月.户<水量基数≤25m³/月.户 | |
三级 | 4.80 | 水量基数>25m³/月.户以上 | |
不实行阶梯水价的生活用水 | 1.60 | ||
低保用水 | 1.00 | ||
非居民用水 | 1.80 | ||
特殊用水 | 2.80 |
自来水公司依据用水人用水性质,按照灵璧县发展改革委员会批准的供水价格收取水费。
2、水费缴纳
按照注册登记的计费水表计量作为水费结算依据。所有用水户实行按月缴费,每月1-10日为抄表时间,10日以后为正常交费期。
3、交费方式:
(1)供水公司收费大厅
西关收费大厅(解放路南、磬山路西侧)、光明大街中段收费大厅(建设路东、罗河路南侧)
水费查询电话:6667123、6022297、6021400
水费查询电话:6667123 6022297
(2)微信生活缴费
(3)支付宝缴费
(4)“磬乡水务”微信公众号
四、监督投诉渠道
监督投诉部门:公司办公室
监督投诉电话:0557-2372297